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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实习实训工作管理细则

来源: 日期:2016-02-02点击:

西

西大教务[2015]19号

关于印发西南大学实习实训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西南大学实习实训工作管理细则系列文件已经修订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一、西南大学学生实习守则

二、西南大学实习安全保密规定

三、西南大学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写作框架

四、西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实习实训评优办法

五、西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赴国外实习管理办法

附件一

西南大学学生实习守则

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为保证和提高实习质量,规范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行为,制定本守则。

1.本守则所称实习包括除实验室实验教学之外的各个实践教学环节。一般包括农事实习、教学实习、金工实习、田间实习、科研训练、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

2.由于实习教学有其特殊性,学生必须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实习,实习期间,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外出。如遇特殊情况(病、伤、公假等),三天以内者需持证明向指导教师请假,三天以上者需持证明通过指导教师向学院(部)领导请假,并报教务处。学生擅自外出,以旷课论处(每天按8学时计)。凡无故旷课三天(含三天)以上或缺勤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从学校出发至离开实习点)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参加实习考核,其成绩以不及格论。

3.实习是教学计划重要组成部分,各种非教学活动(学生社团、班级活动等)不得影响实习的正常进行。实习期间发生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等情况者,视违纪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凡违纪者,均影响其实习成绩;凡受处分者,本次实习成绩均为不及格。

4.学生要遵守各实习场所的规章制度,要服从实习地点工作人员的管理,要讲文明,懂礼貌。对实习场所工作人员有意见时,要向指导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反映,不得在实习现场吵闹。

5.实习中学生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劳动习惯,不准在实习操作过程中聊天、打闹、嬉戏。要时刻注意人身安全,特别是在金工实习和野外实习时,更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

6.要保养和爱护实习场所的仪器设备和实习工具。因个人使用不当或不注意保管造成实习设备损坏或工具遗失要按规定赔偿。

7.实习师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保密制度。

8.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要认真开展实习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在完成实际操作的基础上要认真完成实习总结或实习报告。

9.因故不能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必须择期随后续专业学生补做,并交纳一定的实习费用。

10.本守则适用于师范类专业以外的学生,师范生实习守则另文。

11.本守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二

西南大学实习安全保密规定

1.各学院(部)在实习前进行实习动员中要进行安全保密教育,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制定安全保密措施。

2.实习生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保密规定。

3.实习生在实习中有劳动或操作作业时,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做好安全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工种或设备,不得私自动用其他设备、仪器和车辆。

4.实习生应注意饮食卫生及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

5.实习生请假或因活动离开实习单位时,必须征得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教师同意,并写出安全承诺书。

6.健全生活作息制度,注意居住房屋的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7.实习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实习师生应及时向实习单位和学校报告,妥善处理。

8.实习生记载的日志不能涉及保密性质的内容。如涉及保密内容,实习结束时由指导教师和负责保密人员将日志收回交实习单位或交回学校。

附件三

实习大纲写作框架

1.实习性质、目的和任务

2.实习内容和要求

3.实习安排

(1)实习时间安排

(2)实习工作流程

(3)实习业务指导

4.实习组织领导

5.实习成绩的评定

(1)评定标准

(2)评定方法

6.参考资料

实习计划写作框架

1.实习目的和要求

2.实习内容

3.实习单位、实习时间和步骤

(1)实习单位

(2)实习时间(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4.实习的组织

(1)指导教师的安排(指导教师的具体人选,包括姓名、性别、专业、职称等基本情况)

(2)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由谁负责实习,组成成员)

5.学生实习单位分布一览表(姓名、性别、专业、年级、实习单位)

附件四

西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实习实训评优办法

为加强教学实践环节,鼓励勇于实践,增强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管理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实习实训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业务素质,改善实习实训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的范围和对象

除免费师范生以外的,参加实习实训的本科生、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1)能充分做好实习实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制订实习实训进度计划,周密安排学生实习实训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实训期间无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3)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圆满完成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受到实习实训生与实习实训单位的好评。

(4)实习实训结束,能认真做好学生的考核工作,组织全体实习实训生总结交流,提升实习实训效果。

(5)积极开展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为建立和拓展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做出一定的贡献。

2.优秀实习实训生

(1)实习实训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出色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训任务。

(2)能严格遵守实习守则和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实习实训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受到实习实训单位的肯定与好评。

(3)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实习实训调查报告或论文,成绩优秀。

(4)实训时间低于4周的,不能参加优秀实习实训生的评选。

3.优秀实习实训管理人员

(1)实习实训前能够认真协调本院(部)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积极作好与各实习实训单位联系、安排实习实训工作,实习实训期间能够认真检查并了解本学院(部)实习实训情况,认真听取实习实训单位意见。

(2)能够认真听取各带队教师的实习实训工作情况汇报,并能够制定出合理的方案,及时解决实习实训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保证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实习实训结束后,能够及时做好实习实训工作总结,对存在问题的环节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

4.实习实训工作先进学院(部)

(1)成立以学院(部)领导为组长的实习实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部)实习实训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顺利完成全院(部)实习实训工作的组织、落实工作。

(2)实习实训计划科学合理,组织措施得力。在实习实训前进行各种形式的动员、讨论、比赛等;实习实训期间组织教师、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组织学生进行相互交流。实习实训后认真进行总结,召开实习实训总结交流大会,对存在的问题有改进的措施,能为今后的实习实训师生创造更优越的条件,如期完成实习实训任务。

(3)实习实训领导小组能定期召开实习实训工作会议,具体研究和布置实习实训工作,效果明显。学院(部)的领导能有计划地定期去各实习实训点专程看望实习实训师生,了解实习实训中的各方面情况,扎扎实实地处理好实习实训中产生的问题。

(4)各实习实训点的学生能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努力完成实习实训中的各项任务。严格地遵守实习实训单位及实习实训期间的各项规定和制度。无违反《实习生守则》(实训同)等相关文件和要求的事件发生。

(5)全体实习实训带队教师都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坚守工作岗位,能带领实习实训生创造性地完成实习实训的各项任务,受到实习实训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一致好评。积极开展实习实训基地的拓展和建立工作。

三、评选办法和时间

1.由各实习实训组(点)推荐,经各学院(部)实习实训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定,并填写相关表格后,报学校审核。

2.名额推荐标准:

(1)优秀实习生比例占实习生人数的5%,优秀实训生比例占实训生人数的10%,原则上分散实习实训的学生不参加优秀实习实训生的评选,也不计入实习实训生总数。

(2)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推荐不超过指导教师人数的20%。

(3)每个学院(部)原则上只推荐1名校级优秀实习实训管理人员。

(4)在符合标准的前提下评出若干实习实训工作先进学院(部)。

3.每次实习实训结束后都应向学校上报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实习实训工作先进集体:实习实训领导小组名单、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条例、图片材料及其它活动的书面记录和《西南大学实习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实训同)、实习实训协议复印件以及本学院(部)的“实习实训工作总结”等。

(2)优秀实习实训生材料:西南大学实习实训成绩考核表复印件(或西南大学实习成绩报告复印件)、实习手册、实习实训调查报告或研究论文、课堂的多媒体课件(只需一节课、电子版)以及《西南大学优秀实习生推荐表》(实训同)等。

(3)优秀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管理人员)材料:个人书面总结、落实实习实训工作计划情况、提高实习实训质量的措施并附《西南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管理人员)推荐表》(实训同)等。

4.各学院(部)可根据本条例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学院(部)的评选和实施办法。有关评奖材料和学院(部)书面总结,应于每期实习实训结束20天内交教务处。逾期不报评奖材料的,将作放弃处理。

四、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选出的优秀实习实训生、优秀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实训管理人员和实习实训工作先进集体者,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发给荣誉证书。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附件五

西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赴国外实习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普通本科学生赴国外实习的管理,保证实习质量,更好地完成实习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1.学校及时向学生提供国外有关单位对实习生的需求信息。

2.学校对实习生出国前给予必要的指导,提供有关出国的咨询和服务。

3.实习生在出国前应与学校有关部门签订《派出协议书》,到教务处领取有关实习材料,实习结束后,按期返回。

4.学校为每位在国外实习学生集中办理一份国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理。

5.实习生在国外实习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活动,积极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我国和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6.实习生保证遵守学校提出的有关在国外实习的各项规定。

7.实习期间,如果实习生违反所在国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或由自身原因导致实习单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实习生应承担一切责任并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8.实习生完成实习任务回校后,学院(部)应对实习学生在国外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成绩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实习成绩。同时,实习生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自己的实习情况并提供书面总结报告。

9.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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